借方和贷方指的是什么(借方和贷方的历史渊源)
其实借方和贷方,都是会计借贷记账法中的记账符号,与实际的借贷没有任何关系。一般来说,借贷记账法要求有借必有贷,借贷必须相等,因此从每一笔会计分录来看都是借贷相等的情况。
或许有人会问,借方和贷方是什么意思,以及不知道在什么情况下会有这两个概念。现在,我们就来扒拉扒拉他们。
借和贷只是会计用中到的一种符号,并不是日常所谓借贷账户简单的划分为左右两方,在借贷记账法下,左边称为借方,右边称为贷方,一方登记增加,另一方登记减少。
借方和贷方的历史渊源
最早发明复式记账法的是意大利的威尼斯和热那亚,那里商业发达,远洋贸易催生的金融业,金融主要是玩钱,经营风险和复杂程度都高于一般工商业,客户和储户众多,以前的单边记账不能满足需要,这才有了复式记账——任何一笔经济业务,都必须用相等金额分别在借方和贷方录入两个或两个以上有关账户。随着市场活动越来越活跃,经营业态繁多,复式记账中的借贷代表的含义也越来越多。但都是从最初的资金借贷衍生出来的——资产负债类科目,借代表了资产和权利的增加,贷代表了负债和义务的增加。
借方和贷方具体表示方法
1、资产类账户:额度增加记为借方,用符合“+”表示,额度减少记为贷方,用符合“-”表示。
2、权益类账户:额度增加记为贷方,用符合“+”表示,额度减少记为借方,用符合“-”表示。
3、成本费用类账户:额度增加记为借方,用符合“+”表示,额度减少记为贷方,用符合“-”表示。
4、收入利润类账户:额度增加记为贷方,用符合“+”表示额度减少记为借方,用符合“-”表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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